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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12-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按照《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立足经济监督,聚焦全市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盯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紧扣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和权力运行,聚焦民生保障和生态保护,注重揭示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依法开展审计项目64个,延伸审计157个单位,审计资金总量86.48亿元,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在保障政令畅通、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维护经济秩序、进反腐倡廉、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注重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承受住了财政短收和刚性增支的挑战,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平稳

——稳经济扩投资,财政政策落实积极有效。一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年应退尽退留抵退税13.2亿元,新增减税降费4.6 亿元,缓征各类税费3.4亿元清偿拖欠企业账款7.7亿元二是确保必要财政支出规模,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3.8亿元,同比增长60.1%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撬动全市创业担保贷款14亿元。四是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全年授予中小微企业采购合同额占比达到81%

——挖潜力促增收,财政保障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全年实现收入74.1亿元清收存量资金 7100余万元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125.3亿元,同比增长10%三是财政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运行监控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贯通运行

——调结构惠民生居民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一是坚持财力向民生倾斜理念,全年民生支出131.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4%二是完善疫情防控财政保障机制筹措4亿元投入隔离场所建设、核酸检测、物资保供等重点领域,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加强民生保障能力投入资金36.2亿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高质量教育体系,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2%6%四是有序开展城市更新和重点建设项目,筹措资金15亿元,支持老旧小区和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惠农政策实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守底线防红线,积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三保底线全年筹集资金保障三保支出94.1亿元。二是稳妥化解债务存量,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券14.8亿元,有效缓释债务风险。三是落实金融改革化险部署,筹措资金1亿元入股抚顺银行

本次审计,在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等方面还查出一些问题,经分析整理、归类汇总,有6大类60个问题较为突出,涉及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金额9.51亿元,其中基层单位问题较为突出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共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要情等审计文书76市纪委监委部门移送问题线索6同时市审计局和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贯彻市政府“立行立改、严肃整改”的常态化要求,指导督促、及时落实整改建议,整改工作深入推进,有41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部分预算单位收支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市技术创新研究院等2个部门未将经营性收入4360.33万元纳入部门预算;市教育局等2个部门未将市属幼儿园等5单位纳入预算管理,涉及收入3602.33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是年底突击花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15 个部门单位年底超工作需求充值加油卡,涉及金额 96.65万元二是部分部门一般性支出未得到有效压减,差旅费3项一般性、经常性支出较上年累计增加1208.83万元

(三)预算安排未严格与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挂钩市科技局等16部门21个项目在上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情况下,2022年预算安排同类型资金2567.15万元,且执行率仍然较低,实际支出521.52万元平均支付进度20.31%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本次对市本级17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的问题有:

(一)个别部门预算执行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市卫健委等3个部门专项资金539.74万元支出进度慢,其中10个项目119.34万元未支出二是个别部门未按规定管理资金,市招考办将代收的高考材料款等单位资金344.24万元存入职工个人账户广播电视台3家单位超范围支出34.27万元用于补充办公经费;市公积金中心提前支付系统服务费31万元。三是市社保中心等3个部门将项目资金转入实体账户虚列支出64.09万元。市退役军人局等5个部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大额资金项目未集体决策或先执行后决策

(二)个别部门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市住建局等2个部门非税收入2052.97万元上缴不及时。二是市林业中心等3个部门已完结项目结余资金248.9万元滞留单位账户未统筹盘活。

(三)个别政府购买服务及采购事项管理不到位。一是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支付市国集团城市展示馆服务费100万元,存在协议约定周一到周六均要开馆,实际周六全天闭馆;2022年至20234月,展示馆未受理社会群体与普通群众参观;考勤记录显示4名讲解员全年累计未打卡考勤186天,人员工资未考虑出勤情况仍足额发放等问题。二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3家单位53.1万元专业设备闲置未用。三是市创新研究院采购磋商小组对投标文件未认真审查,造成最低报价企业未中标,差价7.97万元。四是市一职专安排33.6万元购置专用设备,将项目一分为二自行采购,规避了政府采购30万元的限额标准,脱离了市采购办的监管。

(四)个别部门下属单位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一是市林业中心对分支机构辽宁老秃顶子保护区管理站监管不到位,存在原会计涉嫌挪用公款;管理站通过包装虚假招标资料、伪造财务资料套取专项资金;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苗木资产底数不清;下属企业简易注销后原有资金资产去向不明等问题。二是市技术创新研究院分支机构采购不规范,通过拆分项目规避集中采购,超合同约定多支付工程款19.55万元;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马德里门市房187.21平方米闲置,专业设备85.1万元购买7年后至审计时未开封使用,个人微信收取单位经营收入22.22万元;内部监管不到位,违规借用个人车辆。

上述问题中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移交市纪委监委或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重大政策落实和风险防范化解审计情况

(一)本级债务审计方面

一是整体偿债能力不足,偿还当期债务主要依靠借新还旧,2020年至2022年政府债券再融资偿还债务占比约为98.5%。二是顺城区政府对无法证明正常经营企业仍对其停产停业损失进行经济补偿774.36万元,抚顺城街道办事处对已灭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59.06万元。三是个别项目未及时清算,结余资金89.13万元滞留在项目单位。

(二)教育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方面。

1.个别高中收费核算不规范。一是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272.88万元,未按规定适当减免;二是账外核算课后服务费、赞助费等收支4655.76万元。

2.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数量有限,且深度不够。抽审发现,部分中职学校尚未开展校企合作,已开展学校存在合作覆盖专业少、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等问题。

(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方面

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培训质量评价机制不完善,市人社局未进行清单式管理,未定期公布政府补贴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和鉴定评价机构目录;二是县区人社部门监管不到位,重复发放84家企业132人技能培训补贴21.23万元,另有113家企业虚报357人以工代训补贴39.60万元。

(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扶贫资产方面。

1.部分扶贫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清原县基层农技推广等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结存529.94万元;抚顺县等3个县区扶贫项目收益结余177.23万元未统筹盘活;东洲区等4个城区911.8万元扶贫资产未纳入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管理;清原县、抚顺县原扶贫互助金形成资产4973.97万元尚未纳入扶贫资产台账管理。

2.个别项目监管不力,集体资产被侵占。清原县清原镇投资43.96万元建设的水果保鲜库属于村集体资产,被登记在专业合作社账内。另外,该合作社还涉嫌骗取奖补资金11.78万元。

3.部分扶贫项目巩固脱贫效果有限。望花区等3个县区9个扶贫资金建设项目存在闲置、停工停产、经营亏损及效益不高的情况,涉及资金1306.91万元;清原县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调动小农户积极性不足,补助政策执行时有偏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农机大户,专项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

(五)高新区政策落实及项目推动方面。

一是“管委会+公司”模式有待进一步推进。高新集团作为市场化运作平台公司,未有效承担运营公司职责,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由管委会承担。二企业动迁补偿方面缺乏内制等相关制度,多算补偿款112.29万元未按约定提前支付补偿款134.82万元。三是企业平台建设补助资金1800分配依据不充分,未进行年度考核拨付启迪之星运营费补贴1000万元。四是高新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不规范2711.62万元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一是62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多贴息31.54万元;二是贷款人在办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时,尚有其他贷款,多贴息8.93万元;三是部分金融机构贴息金额计算有误,多贴息2.60万元。

四、重点民生专项审计情况

(一)公积金和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方面。

一是个人封存账户清理缓慢,个人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现存8.43个,涉及资金4.37亿。二是未变现的抵贷资产5070.56万元长期闲置或占用,其中闲置房屋33处,涉法涉诉房屋被占用4处,支付相关物业费等开支50.07万元。三是公有住房售后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抵贷资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相差206.63万元。

(二)退役军人专项资金方面。

一是因标准依据不准确,多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80.28万元。二是为退役士兵接续保险新开立的银行账户未进行财务核算。三是优抚对象278人抚恤金等补助待遇发放不合规,涉及23.73万元,其中多发放17.94万元,少发放5.79万元。

(三)扫黑除恶斗争涉案财物处置方面。

一是部分涉案财物长期不处置,存在贬值风险,其中矿井设备1412.56万元,9台车辆145.97万元,塑料桶装酒约3247箱。二是有8处房产,5台车辆,总计估值1027.78万元,被涉案人家属长期占用,未处置。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2022年,在各项审计中继续重点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

1.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不精细。一是下属3家集体所有制“三产”企业清理改制进度缓慢;对章党桥北加油站长期疏于管理,由公司职工承包经营,产权证据缺失,资产一直未收回国有。二是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不合规,少得拆迁补偿款173.15万元,并且未获得临时安置补偿27万元。三是工程及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城市供水二次加压泵站改造项目直接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集中采购内部制度履行不到位,下属各单位自行采购物资5699.22万元,占采购总量的78.64%

2.原抚顺文化体育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绩效不高。一是未根据自身业务特色,对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方案进行细化;二是个别项目亏损,与抚顺知明科技娱乐公司合作运营的体育场冰雪嘉年华项目,自2020年以来一直处于歇业状态,累计亏损156.8万元;三是内控约束力度不够,未建立全员业绩考核制度,缺乏激励约束。

3.高新集团及其控股公司运营不规范。一是在高新集团及其12家控股公司中,仅高新热力公司盈利,其余均为亏损状态;二是4家参股公司长期未分红2820万元;三是高新集团及子公司应收未收资产租赁费107.65万元,债权6715.03万元长期未清理。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

1.抚顺日报社和广播电视台收入管理不到位。清收力度不够,欠收502.86万元,其中日报社欠收广告收入206.06万元,广播电视台应收33家欠款296.8万元中有650.8万元预计形成呆坏账。

2.部分学校资产管理不规范。抚顺二中等2所高中少计固定资产3715.15万元,市一职专东洲海新校区17处房产7224.71 平方米、市体育学校萨尔浒风景区训练楼5616.37 平方米闲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

1.土地管理不到位。一是截至2021年末,全市18宗土地欠收出让金5.61亿元,其中本金5.44亿元,利息0.17亿元。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工作管理混乱,53宗土地无法与租赁人取得联系,12宗土地租赁合同未查询到档案信息,东洲区域2002年至2006年五年的缴费票据遗失,市自然资源事物服务中心核查2002年至2016年已完费126户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发现有48户仍欠缴488.02万元。三是市自然资源局未及时收回26宗租赁合同期满土地,继续由原租赁人无偿使用,最长已达7年,如按原租赁价格计算,应收未收土地年租金约121.09万元。上述问题均为2018年以前年度发生,市自然资源局及市自然资源事物服务中心已通过解除合同或履行法律程序等多种渠道进行追缴和清理。

2.湿地保护存在短板。一是未编制市本级湿地保护规划。二是市自然资源局未牵头建立与湿地有关的管理约束性指标和目标考核制度。三是市级湿地行业管理、保护责任不明晰,尚有3445.93公顷湿地没有市级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监管和履行保护责任。

六、重大项目和投资审计情况

(一)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是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未发挥应有优势。新宾县和抚顺县有5个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由于两个县缺乏管理经验,对造价控制、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管控不到位,未达到通过招投标降低投资造价的经济效果,易造成损失浪费风险。二是存在“钱等项目”现象,新宾县苏子河流域配套工程地债资金6517.31万元,闲置一年以上没有使用计划。三是清原县红河水库水源地治理工程招标过程中调整使用勘测数据不合理,增加工程造价约1618.91万元。四是清原县红河水库水源地治理工程(二期)在未开工建设情况下违规预付工程款3930万元,施工过程中超实际进度支付1589.22万元。五是清原县、抚顺县工程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造价评审单位复核不严,多计工程款738.34万元。

(二)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顺城区对市教育局名下土地及房产未按房产证载明用途进行评估补偿。二是东洲区未履行政府购买服务程序聘请中介机构;挤占沈白客专征地拆迁资金192.63万元;违规对不符合补偿条件的构筑物进行补偿,多计补偿款75.38万元。三是新宾县办理失地农民保障工作进度缓慢;自来水迁改工程管理不到位。四是抚顺县失地农民保险资金结余200万元未及时退还。

(三)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方面。

一是超改造范围使用资金,顺城区等2个县区使用专项改造资金1079.4万元用于市政绿化等项目。二是工程管理不合规,新宾县公路工程处超施工资质范围实施给排水及热力工程设计和施工。三是资金管理不合规,望花区违反合同约定超比例提前支付工程款2081.57万元。

(四)城东三期现代服务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是前甸镇政府挤占城东三期贵城通道及新城路东延征地补偿款1827.8万元,用于支付亚琦物流项目征地拆迁;二是项目代建公司在招标文件中未注明规费标准计取,多计工程款40.39万元;三是城东三期贵城街、新城路电力工程按计划竣工日期已超时29个月,至今仍未竣工。

(五)市中心医院城东院区(平战结合)项目方面

一是幕墙及桩基础工程955.84万元未经报备即进行专业分包二是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监理费39万元三是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人员未驻现场,个别监理日记存在记录缺失的现象。

(六)顺城工业园区建设方面

一是土建工程要求投标人为电力工程三级资质,涉嫌人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及合同金额2101.14万元二是财务核算不规范,未设立基本建设账簿按项目单独核算已完成验收和结算评审项目,尚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三是施工单位存在虚报工程,多付工程款371.67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一是严格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依法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科学谋划资金支持方向和规模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三是对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核查和清理收回腾出更多财政资源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进一步支持改善基本民生和市场主体发展。

(二)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提高专项债券使用针对性和及时性,加强项目管理落实任务考核,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二是深化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经济运行质效。是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绩效,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督。四是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精准识别保障对象,坚决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三)强化建设项目监管,切实发挥政府投资的关键作用。

一是做实项目前期的基础性工作,确保财政资金有效支出,提升项目效益。二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加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全过程管理,从机制上推动择优竞价、降本提效。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质量,从源头上防范高估冒算政府投资、超标准补偿等问题,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绩效。

(四)加强国有资产内部控制,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水平。

一是优化资产配置,充分发挥资产效益,避免闲置和损失浪费。二是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产业结构布局,增强抗风险能力。三是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及时准确反映国有资产存量和增量动态。

关于抚顺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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