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抚顺市审计局认真对照市政务公开办的总体要求,编制了市审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一年来,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审计行业特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为了更好地让社会公众了解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将2013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市审计局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其主要职责是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和国有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根据干部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象是单位法人和财会专业人员,不和人民群众发生直接联系,工作有一定的保密性。尽管如此,市审计局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2013年10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乃涛为组长,以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亚文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处(室)负责人为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综合处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分解、强化了责任。
2013年,市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抚顺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抚顺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全面的更新和维护。按照政务公开办的要求重新编制了《抚顺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对自2007年以来的《抚顺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大规模的增补,共新增补审计政府信息43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审计局完善了《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审计项目公告制度》、《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核制度》等制度。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 市审计局在修改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同时,还先后修改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一是修改完善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工作规范方面的相关制度。如以审计局执行“八不准”、审计机关廉政建设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建设制度;以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组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制度;以审计过错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风险规避制度;以审计项目实行集体审定为主要内容的审计决策制度等。二是修改完善了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主要有以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度;以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审计项目审理和审计项目复查为主要内容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三是完善了监督方面的相关制度。主要有以审计回访、审计评议、审计反馈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考核制度;以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参加重大审计委员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上级监督制度;以行政执法公示制、特约审计监督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外部监督制度。此外,市审计局统筹运用市审计局网站、政务微博等形式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在市审计局会议室和档案室设置了市审计局文件及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供社会和局内同志查阅。此外,市审计局还在局内大厅设置审计局机构设置公开栏,方便各机关和人民群众了解审计工作流程和机构设置情况。2013年,市审计局组织了两次由各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由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讲解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内容、制度规范和公开途径,并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核和舆情反馈进行了培训。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3年,市审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45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46 号)等文件要求,将推进我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公开工作作为2013年市审计局的重点工作进行贯彻落实。一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财政审计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信息解读和发布平台。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乃涛为组长,全局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审计局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局综合处负责具体协调全局的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局财政处负责提供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局计算机处负责在市审计局网站上开设审计结果公告专栏,对外公开财政审计结果。各审计业务处室负责就公布的审计结果进行具体解读。二是明确了发布职责。根据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市审计局明确了由局财政审计处为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由财政审计处负责提供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并代表市审计局与市人大财经委、市财政局共同审定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步骤。财政审计处还制定了财政审计信息解读预案,协调各审计业务处室做好对公开信息的解读工作。各审计业务处将对本处室参与的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负责,项目主审要做好对审计结果、审计定性、审计整改的解读准备工作。三、规范了发布流程。针对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各个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市审计局内部明确了公开信息形成、意见审核、保密责任人审查、发布载体公开登记等标准和要求。同时,要求对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发布的内容与市人大财经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情况后,并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全社会公布。从而保证了信息公开的依法、规范、准确。
为了进一步做好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专栏内容的保障工作,根据《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规定〉等3个文件的通知》(抚政办发〔2013〕90号)文件要求,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理信息局的要求,对市审计局网站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版,预计2014年3月末将全面完成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届时,市审计局将在网站的显著位置开设重要政府信息专栏,并在专栏内设置的审计结果公告栏目中对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方便公众查阅。此外,市审计局还将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扩大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和市审计局其他重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2013年,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61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并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一、建立主动发布机制,主动公布审计政务信息。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涉及审计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处室认真对照《通知》要求,针对公众关切的审计项目,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审计政务信息,增进公众对审计工作的全面了解和理解。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制定了《2014年度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二是认真做好审计政务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审计项目,要及时发布公开信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重大审计事项,如有必要,经请示相关领导后,可召开发布会,面向全社会发布。统筹运用市审计局网站、政务微博等形式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三是充分发挥审计局网站功能,进一步完善了发言人制度建设。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审计局官方网站的作用,市审计局于2014年初对原网站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版。新的网站重点突出了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立了政府信息重点公开专栏,对重大审计信息及时公布。此外,市审计局还新设立了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栏目,积极与社会公众进行有效的互动,一方面接受社会公众对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执行审计廉政纪律、开展审计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同时虚心接受社会公众的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此外,市审计局还将充分利用网站这个有效平台,及时发布各项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审计法制人员对审计政策法规进行解读,以便社会公众能够更加深入了解国家审计、支持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提供线索。按照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市审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早已建立。对照《通知》要求,市审计局根据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审计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上级对新闻发言人的要求,重新慎重选择了市审计局的新闻发言人。并进一步明确了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职责,完善了发布流程,对发布频次、发布内容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推进了新闻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此外,市审计局还将继续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作用,并指导督促本局新闻发言人和各部门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四是积极拓宽政务信息的发布渠道,做好舆情处置和突发事件应对的方案。拓宽政务信息的发布渠道是主动应对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市审计局一贯重视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建设,并在以往的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按照《通知》要求,市审计局建立了“网络回应人”制度,安排综合处专人负责答复网络问询,在网络上建立了电子邮箱和咨询电话,及时回应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此外,市审计局还高度重视有关审计工作的舆情处置,对有关审计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回应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下一步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还将专门设计审计舆情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时处置有关审计舆情的突发事件,正确引导舆情。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审计局主动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先后在《抚顺日报》、《抚顺晚报》、抚顺电视台、广播电台、《抚顺工作》、“民心网”、“政务公开网”、市审计局官方网站、政务微博等报刊媒体和网络媒介,公开审计政务信息,宣传审计工作。全年共编发审计信息76篇,在省民心网上刊发信息83篇、在《抚顺日报》等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31篇、在抚顺市审计局网站上刊发信息44篇,在市政务公开网上发布信息15篇。还利用市档案局档案对外开放之窗,对外公布财经法规,方便社会了解审计法律法规,更好地监督审计工作。在市审计局会议室和档案室设置了审计文件查阅专区,供社会公众依法查询审计文件和文献资料。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审计未接到社会公众的申请公开审计工作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市审计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接到行政复议申请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3年,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抚顺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和人员变动的更新不及时。三是市审计局网站信息发布存在一定滞后的现象。
对于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认真进行了整改。对自2007年以来的《抚顺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大规模的增补,共新增补审计政府信息43条。2013年10月,市审计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就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重新的分工,分解、强化了工作职能和责任。2014年初,市审计局对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版。新的网站重点突出了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立了政府信息重点公开专栏,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更新工作,以便对重大审计信息及时公布。
回顾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如组织机构、人员变动没能做到及时更新。今后,我们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认真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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