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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3-02-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12年,我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审计行业特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审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工作成果。

一、高度重视,组建机构

我局作为市政府职能部门,具有特殊的工作性质,其主要职责是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和国有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根据干部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直接工作对象是单位法人和财会专业人员,不和群众发生直接联系,工作有一定的保密性。尽管如此,但我局仍然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加强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实。一年来,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审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局各处室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载体来抓。在此基础上,我局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景森为第一责任人,以副局长陈亚文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综合处具体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分解、强化了责任。每个处室还将政务公开工作同审计工作一并部署,从而为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提供了组织支撑和可靠保证。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我局在修改完善局政务公开制度的同时,还先后修改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一是为了有章可循,有效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修改完善了与政务公开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工作规范方面的相关制度。主要有执行“八不准”、审计机关廉政建设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建设制度;以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组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制度;以审计过错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风险规避制度;以审计项目实行集体审定为主要内容的审计决策制度。二是为了强化机关管理,防止管理漏洞,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修改完善了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主要有以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度;以计划管理办法和检查考核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管理制度;以机关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为主要内容的自身审查制度;以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审计项目审理和审计项目复查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把关制度;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检查制度。三是为了有效监督审计干部行为,增强审计执法和执行纪律的严肃性,修改完善了监督方面的相关制度。主要有以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和人事变动等机关重大事宜的决定必须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为主要内容的民主议事制度;以审计回访、审计评议、审计反馈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考核制度;以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参加重大审计委员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上级监督制度;以行政执法公示制为主要内容的外部监督制度。这些制度的陆续修改完善,逐步构建出纵横交错、左右关联、环环紧扣的制度体系,从而形成和完善了从个人行为到整体行为、从道德规范到执法要求、从审计立项到审计决定、从行政管理到业务程序、从质量考核到责任追究等有利于政务公开的约束机制。

三、突出重点,拓宽渠道

为了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在重新梳理局政务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紧紧抓住审计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机联系,突出审计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部位的重点,不断充实丰富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实行审计项目公告制度,增加审计透明度。实行审计项目公示制度旨在:一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政务公开力度,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各界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审计线索;二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审计自身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因此,先后通过《抚顺日报》、抚顺审计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月计划实施的审计项目,年内公布审计公告7期,审计项目80个。主要包括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组进审计点前,在被审计单位的公示栏中公布审计事项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线索和进行监督。审计项目公告、公示发布后,其做法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在被审计单位或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

二是实行《政务公开卡》制度,加强对审计权力的制约。为了加强对审计权力的制约,我局在认真实施《审计组党风廉政实施细则》基础上,在审计组实行了《政务公开卡》。政务公开卡载明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审计工作程序及时限、被审计单位的权利、审计机关“八不准”纪律规定及对审计人员执法执纪反馈的意见。审计组进点时,由审计组交给被审计单位;出点时,由被审计单位填写封好交审计组带回或直接邮寄到局人事处,填写内容重点是对审计组在执行审计程序、客观公正查处问题、廉洁自律、工作态度等情况做出评价,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加强了对审计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

同时,还利用其他有效形式,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本着只要有利于审计工作又有利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政务信息,就力求公开的原则,尽可能多地公开政务信息。(1)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审计工作情况和重大审计项目审计情况向市人大和市政府汇报,一方面取得他们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主动请他们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2)将局班子成员和处长的照片、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制作成公示板,摆放在走廊正厅,及时更新完善,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3)在《抚顺日报》、《抚顺晚报》、抚顺电视台、广播电台、《抚顺工作》、“民心网”、“政务公开网”等报刊媒体,公开审计政务信息,宣传审计工作。还利用市档案局档案对外开放之窗,对外公布财经法规,方便社会了解审计法律法规,更好地监督审计工作。全年共编发审计信息73篇,在省民心网上刊发信息117篇、在《抚顺日报》等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0多篇。(4)编制了《抚顺市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目录》,进一步公开了我局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等信息,还在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等等。

四、强化监督,提升层次

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中,与审计业务等工作一并检查考核。在修订完善《抚顺市审计局2012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暨“爱岗争优创一流”考评实施方案》时,注重把各处室与政务公开工作发生联系的工作内容都梳理归纳,分解纳入《目标管理工作量化方案》中,修订各项考核评比办法。根据工作职能的不同,分为业务类和综合类进行考核。年初各处室根据局党组的工作总体要求,提出本年度包括政务公开内容的目标计划及主要措施,报局目标考核办审核同意后,经局领导班子审定后公布。采取日常考核和定期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将政务公开情况作为评选本年度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在具体考核中,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对发生下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一是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廉政建设及软环境建设出现问题的。二是发生审计执法过错,引发政府裁决、行政复议造成已生效的审计决定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引发行政诉讼被法院判决败诉的;因审计执法过错,被有关部门检查发出要求纠正审计决定的;因审计执法过错,被群众举报,被新闻媒体披露,造成不良影响的。三是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同时,还把优秀审计项目、审计信息等作为“爱岗争优创一流”活动评比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从而形成了以量化目标为主线,强化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完成总体目标,推进包括政务公开在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此外,还答复市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3件次。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如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上做得还不够。今后,我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抚顺市审计局

201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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