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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2-04-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建设

我局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承担的主要职责是: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和国有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根据干部主管部门委托,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直接工作对象是单位法人和财会专业人员,不和群众发生直接联系,工作有一定的保密性。尽管如此,但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加强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实。2011年,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审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局各处室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载体来抓。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景森为第一责任人,以副局长韩来云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综合信息处具体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分解强化责任。每个处室还将政务公开工作同审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为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提供了组织支撑和可靠保证。

二、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我局先后修改完善了与政务公开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规章制度。一是修改完善了工作规范方面的相关制度。主要有以执行审计“八不准”、审计机关廉政建设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建设制度;以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组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制度;以审计过错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风险规避制度;以审计项目实行集体审定为主要内容的审计决策制度,等等。二是修改完善了监督方面的相关制度。主要有以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和人事变动等机关重大事宜的决定必须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为主要内容的民主议事制度;以审计回访、审计评议、审计反馈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考核制度;以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参加重大审计委员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上级监督制度;以行政执法公示制、特约审计监督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外部监督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陆续修改完善,逐步构建出纵横交错、左右关联、环环紧扣的制度体系,从而形成和完善了从个人行为到整体行为、从道德规范到执法要求、从审计立项到审计决定、从行政管理到业务程序、从质量考核到责任追究等有利于政务公开的约束机制。

三、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我局在重新梳理局政务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审计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机联系,不断充实丰富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实行审计项目公告制度。我局先后通过《抚顺日报》、市政务公开网、抚顺市审计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拟实施的审计项目,2011年通过抚顺政务公开网公布审计公告7期,公布审计项目68个。主要包括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组进审计点前,在被审计单位的公示栏中公布审计事项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线索和进行监督。通过加大审计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了审计工作透明度。

二是加强制约审计权力。我局实行了《政务公开卡》制度,政务公开卡载明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审计工作程序及时限、被审计单位的权利、审计机关“八不准”纪律规定及对审计人员执法执纪反馈的意见。审计组进点时,由审计组交给被审计单位;出点时,由被审计单位填写封好交审计组带回或直接邮寄到局人事处,填写内容重点是对审计组在执行审计程序、客观公正查处问题、廉洁自律、工作态度等情况做出评价,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了对审计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

三是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1)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审计工作情况和重大审计项目审计情况向市人大和市政府汇报,以利于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或监督。(2)将局班子成员和处长的照片、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制作成公示板,摆在走廊正厅,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3)在《抚顺日报》、《抚顺晚报》、抚顺电视台、广播电台、《抚顺工作》、“民心网”、“政务公开网”等报刊媒体,公开审计政务信息,宣传审计工作。全年共编发审计信息89期,在省民心网上刊发信息111篇、在《抚顺日报》等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29篇、在抚顺市审计局网站上刊发信息57篇。(4)制定了《抚顺市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目录》,进一步公开了我局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等信息,还在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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