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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2-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抚顺市审计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抚顺市审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市县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抚财预20255)

 

第二部分 抚顺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参与审计署、省厅组织的行业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审计计划。 

3、向市政府提交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市直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县(区)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竣工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市政府管理的、市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7)市直部门、县(区)级政府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8)根据审计厅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援款项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接受委托对县(区)局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与国家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级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市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抚顺市审计局是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单独录入1户,无下属单位。

                           第三部分 抚顺市审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620.37 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0.3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620.37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585.48万元;

2.项目支出34.89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78.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新录用8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抚顺市审计局无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抚顺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抚顺市审计局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抚顺市审计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6.35万元,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接待费2万元,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35万元,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年

2025年

合计

6.35

6.35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2

2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35

4.3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4.35

4.35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抚顺市审计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抚顺市审计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 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涉及资金34.89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

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2025年抚顺市审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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