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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7-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参与审计署、省厅组织的行业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 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市直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 县(区)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 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4. 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竣工决算。 

5. 市属国有企业、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 市政府管理的、市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7. 市直部门、县(区)级政府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8. 根据审计厅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援款项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 

9.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接受委托对县(区)局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与国家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区)级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市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审计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064.8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64.8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4.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85.82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追加绩效预算等

(二)支出总计2064.8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35.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38万元。

2.项目支出29.5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主要包括审计业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85.82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追加绩效预算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25万元,项目支出29.5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5.82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追加绩效预算等。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4.8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9.80万元,占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32万元,占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99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54.71万元,占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9.8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60.24万元,主要是单位的基本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绩效预算等

2)审计业务29.56万元,主要是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4)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5)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6)信息化建设0万元。

7)事业运行0万元。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32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5.1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6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9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实行“退一补一”政策不列年初预算

5)死亡抚恤79.63万元,主要是病故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不列年初预算

6)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3.9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83.99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2)公务员医疗补助0万元。

3)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54.7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149.26万元,主要是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政策变动

2)购房补贴5.45万元,主要是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此项无年初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一台公务用车未使用,经费退回财政。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21%。完成年初预算的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30人、0.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84万元,下降54%,主要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79%。完成年初预算的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一台公务用车未使用,经费退回财政。比上年减少1.06万元,下降28%,主要是有一台公务用车未使用,经费退回财政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5.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74.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38万元,比上年增加10.5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追加其他交通费用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详见附件2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整体绩效全面开展自评,涉及资金1882.0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88.23分。

2)部门评价情况。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整体绩效全面开展自评,涉及资金1882.03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项目执行率需要提升,由于疫情原因,省厅金审三期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原计划组织的相关研讨会培训会也相应延期,年底前我局数据分析网与省厅未完全实现互通互联,因此网络租赁费项目11万元年底前未支付,退回财政。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加强与省厅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沟通,做好硬件设备管理及后期运维工作,与省厅及其他市保持步调一致

附件2:2022年度绩效评价相关表.pdf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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