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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审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说明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7-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受理机构

抚顺市审计局负责公开由本局制作的政府信息。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4-57500512;传真:024-57500509;

电子邮箱:fushunsjbgs@163.com ;

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振兴大厦;

邮政编码:113006。

二、申请的提出

向抚顺市审计局申请政府信息,应填写。

1. 每张申请表申请一条政府信息,尽量详细、明确地描述所需政府信息的特征,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

2. 公民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申请的附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申请的附件;

3.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本栏目,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连同附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4. 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连同附件邮寄到抚顺市审计局,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1. 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未主动公开,经审查可以公开的,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3.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依法不属于市审计局负责的,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 申请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信息不存在;

6.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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