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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7-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本机关编制了《抚顺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科室及职能情况等内容。

(二)法规文件:主要包括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本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以市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三)发展规划:主要包括本机关的中长期规划。

(四)工作业务:主要包括本机关的重点业务工作,如新闻发布、重要会议以及一些动态政务信息等内容。

(五)其他信息:本机关财政预决算报告等。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 公开形式。本机关将采用以下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⑴通过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fssjj.fushun.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⑵通过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抚顺审计)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⑶本机关在市档案馆(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市图书馆(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 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提出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fssjj.fushun.gov.cn/zwgk/001005/001005003/moreinfo.html)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政府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 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政府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抚顺市审计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抚顺市振兴大厦B座

邮政编码:113006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24-57500512

传真:024-57500509

电子信箱:fushunsjbgs@163.com   

四、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审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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