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紧扣重点资金和项目,注重揭示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了62个审计项目,延伸审计了127个单位,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中发现7大类65个问题,主要有:
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市本级暂付性款项存量消化任务完成率较低,新增规模较大;部分部门资金盘活不到位,使用不合规,资产使用效益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部分直达资金发放不及时、支出进度慢;审批服务便利化和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等问题。
重点民生保障方面存在个别县区财政收支缺口较大,挤占上级专项资金支付债务本息;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稳岗返还资金扶持对象不合规等问题。
国有资产方面存在部分企业应收款面临损失风险;市公交公司增收渠道缺乏、资产闲置;个别医院资产管理及医疗收费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水质超标;个别县区滞拨造林资金;垃圾治理工程未按期验收存在运行隐患等问题。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存在滞留挪用PPP项目资金,项目协议签订和履行不规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个别单项工程施工质量较差;评标专家违背招标文件规则进行评标等问题。
本次审计向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6件。
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抚顺市审计揭示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办法》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有40个问题已得到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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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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