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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机制 深化成果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提质增效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1-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时间:2024年05月30日】【来源:相关审计机关】(转载自审计署网站)

重庆市审计局推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每年根据机构改革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职务或分工调整情况及时对联席会议有关人员进行调整,明确联席会议和成员单位相关联络处室有关人员,便于日常沟通协调。修订完善联席会议相关制度,在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基础上,细化实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通协同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规范联席会议运转秩序。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联系,及时取得干部任职和机构编制信息,摸清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底数,实行动态分类管理。以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为指导,在深入开展立项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和任中审计为主的原则,综合考虑被审计对象接受审计的频次和时间间隔,统筹提出市级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安排,与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协商后提出领导干部审计建议名单,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视办意见后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确定。审计结束后,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等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现场“回头看”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联合反馈试点,形成共促审计整改的良好局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在开展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按照中央、自治区和上级党委对被审计地区的要求,在摸清被审计地区情况和特点的基础上,围绕“八大产业集群”地方发展战略、功能定位等关键词,以决策事项为抓手,将招商引资、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等政策落实作为重点审计内容。通过揭示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风险隐患等问题,促进党和国家财政经济政策在被审计地区的贯彻落实,做到“精准画像”。坚持“边审边改、审改结合”的工作思路,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做到“立行立改”,推动构建“审计-整改-规范-提高”的工作闭环,及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河南省郑州市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市审计局分类汇总审计报告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形成审计综合报告,向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直报。建立审计结果集中通报反馈制度,联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类分批召开集中通报会议,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集中通报,对审计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巡察办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察重点,作为开展巡察监督、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市纪委监委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长期不整改或者整改时弄虚作假的,依法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市纪委监委按照执纪、监督、问责的要求,把审计结果运用于巡视巡察、查处案件、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方面。市财政局对审计发现的财政管理问题作进一步处理,采取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资金、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等处理措施。其他执法执纪机关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四川省乐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乐山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要求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评价客观、责任明确,内容简洁明了、易于操作,审计评价应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恰当界定问题性质和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明确在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日常监督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财会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审计整改等工作中,以及在作出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决定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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