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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会财会监督内涵 形成有效监督合力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5-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时间:2023年03月16日】【来源:辽宁省审计厅】(转载自省审计厅网站)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按照厅机关统一部署安排,派出审计十五处集中对《意见》进行了学习。全处同志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围绕财会监督内涵、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有机贯通、形成有效监督合力等方面,总结了体会。

一是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同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体系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规范权力运行、及时校准纠偏、严肃财经纪律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预算管理监督与预算执行审计紧密联系、相辅相成。预算管理监督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算绩效、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执行方面做出了规定,预算执行审计聚焦规定内容实施全面审查,深入挖掘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二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

三是贯通协调机制,形成有效监督合力。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在各自领域中各有侧重,是互为补充的有机整体。要加强两部门的沟通协作,培养财会监督信任习惯,充分利用各自领域监督优势进行工作协调,增强监督的协同性和联动性,避免交叉重复,形成有效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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