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专区 / 行政执法

关于大力整治全市审计机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5-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工作部署,根据省审计厅《关于大力整治全省审计机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及市司法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审计机关行政执法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提升审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引领审计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执法支撑与法治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大力整治,在全市审计机关中,解决一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办结一批投诉举报案件,纠正一批执法过错行为,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执法制度,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把检视纠错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完善制度机制贯穿始终、一体推进,切实纠正、坚决遏制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确保相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力解决,审计机关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审计干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整治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紧扣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审计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和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行政执法问题。重点聚焦以下三类情形:

(一)执法不作为。重点整治不履行或者不充分、不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执行制度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及时,执法不透明,弄虚作假;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处理投诉举报不及时、不到位、不反馈;办理案件超时限;工作失职失察,对下级的监督指导缺失等。

(二)执法乱作为。重点整治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执法职权,随意执法、重复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过罚失衡,无依据的顶格罚、高额罚;以罚代管,重处罚轻教育;聘用(辅助)人员代替执法,监管一包了事;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刁难执法对象,执法态度恶劣,执法行为简单粗暴等。

(三)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重点整治审计机关不严格执行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和《辽宁省审计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不按照规定携带、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言行举止不文明、不规范等。

四、整治步骤

按照省审计厅《关于大力整治全省审计机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及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自20244月初开始,到920前基本结束。

(一)自清自查阶段47日至510)。各县(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要聚焦本地区、本科室审计行政执法中损害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利益和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结合往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建立突出问题自清自查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并于510前将本地区、本科室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具体工作方案(县区局需报送)和问题台账(详见附件1”)报市审计局。

(二)整改落实阶段61日至810)。各县(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要组织对自清自查阶段发现的突出、普遍性问题及时进行纠错整改,注重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根源、查找症结,健全相关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要注重源头治理,营造公平执法环境,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权益。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典型违法违纪问题依法处理,及时通报和点名曝光。810日前,各县(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要将本地区、本科室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主要内容: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或者特点、整治成效、存在问题、下步工作等)报市审计局。

(三)检查评估阶段820日至920)。市审计局组成工作组,对全市整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行动缓慢、查找问题不深不细不认真、避重就轻、重视程度不够、成效不佳等问题,督促整改。此外,按省审计厅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检查评估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本方案是全市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方案,实施期间,市司法局也将对整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每月10日前,各县(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要全面统计分析本地区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月总结和台账(详见附件2”,共4张表)报市审计局。

五、工作要求

各地区、局机关各科室要将大力整治全市审计机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与《以行政老办法运行党领导审计新体制》和《审计作为与审计地位不相适应》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衔接、统筹实施,严格落实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提效率、提质量、提能力抓基层、抓基础、抓基本工作总要求,在查摆问题、推动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持续巩固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效,推动审计行政执法提能力、上水平,以审计法治化建设助力审计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全市振兴发展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要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推动工作方案落实,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能立行立改的马上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逐步整治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能力建设。各县(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要以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大力提高审计机关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力量投入,推进审计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审计行政执法队伍。

(三)严守审计程序。各县(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神要求,严格落实审计进点3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盯在盯住盯好审计现场、严把审理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市审计机关行政执法规范性切实提升。

(四)提升整治效果。各县(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治本措施,补齐制度短板,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切实把突出问题整治成果转化为严格依法行政的有效机制,以高水平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要对照本方案提出的整治重点,起草相关材料,要直面问题、直接表述,言简意赅、切忌空泛。材料要经单位负责人同意签字确认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报送市审计局。

联系人及电话:张喆   李国杰  白晶  电话:57500502

接收材料邮箱:市局金审三期邮箱(统一通信)

 

附件:1.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清自查台账

2.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台账

附件1.xls

附件2.xls

附件2(1-3).xls

 

         相关解读:关于大力整治全市审计机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解读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