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重点政府信息公开

抚顺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12-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1年10月26日在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周连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多次对完善整改体制机制制度、进一步推进整改和深化整改成效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部署。一是着力健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了巡审联动、督审联动机制,在市委巡察和政府督查中,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巡察和督查范围,贯通了审计整改监督力量,合力作用不断显现。二是着力保证审计整改结果质量。按照市政府部署,市审计局组织人员力量,对整改结果开展了两轮集中复核,确保了整改结果真实准确。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及时向市人大预工委报告了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阶段性整改结果。市人大预工委根据市审计局报告的情况,在9月初对重大问题的整改结果进行了跟踪督促。

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今年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涉及的7个方面83个问题,有77个已完成整改;有6个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仍需持续推进。通过审计整改,促进拨付资金3.38亿元,规范资金使用8256万元,追缴各类资金 462元;财政一体化系统改革加快推进,财政预算管理科学性和约束性明显提升;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了《2020年度抚顺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抚顺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6项,强化了管理薄弱环节,社保、养老、就业等资金管理更加严格;审计移送问题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8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审计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整改结果如下:

一、完成整改问题情况

  (一)预算项目执行率低、省以上专项资金结余及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未开展等8个问题,通过推进项目开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内控制度等方式完成整改。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执行率较低问题,市财政局健全了定期调度机制,采取了通报、约谈、减少新增限额等措施,督促加快形成实物量和提高资金支出进度,除0.12亿元需按进度据实拨付外,其余已执行完毕;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24家单位40个预算项目未执行问题,已积极推行财政一体化政策,不断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完成整改;西排土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市审计局与督考办联合督办,促进问题解决,已于8月底进场施工完成整改。

二)养老保险基金拨付不及时、违规预扣2359万元药店质保金等6个问题,市医保局及各县区财政已将资金拨付到位完成整改。如违规预扣药店质保金问题,已取消预扣药店质保金制度,返还质保金;因医疗保险服务质量考核周期较长,导致市中心医院等3家单位2562万元质保金未能及时拨付问题,市医保局已拨付了质保金,完善了相关考核办法。

(三)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如福彩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业比例年均34.4%,未达政策要求50%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在编制年度福彩公益金预算时,统筹考虑各项因素,力争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多数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用做防汛值班室、社区用房或处于闲置状态问题,市民政局已出台《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设施,改造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高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及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率不高等7个问题已通过修编规划、编制整改治理方案、通报批评等方式完成整改。如全市规划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267亩未完成,现已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要求,进行规划的修编,对具备治理条件的矿山,在20212022年度开展治理。中电投抚顺热电厂对海新河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率不高问题,市政府已召开协调会议,确定了用水的基本原则:严控地表取水量;将海新河污水处理厂的中水作为主水源,增加用水量;双方对供水水质产生争议时,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进行实时监测。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工程等4个项目涉嫌串通投标问题,清原县水务局已对招标人及投标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河南驻马店市水利工程局一年内限制准入。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问题已通过收回资金、调整指标、完善制度等措施完成整改。一是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存在的8个问题:3.52亿元直达资金未形成实际支出问题,已按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拨付资金1.65亿元;新宾县、抚顺县违规将1.02亿元抗疫国债直达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实体账户存放问题,已收回资金,规范管理;清原县及望花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拨付不合规问题,已调整指标,退回相关费用;新抚区农村饮水安全配套完善项目、市中心医院城东院区建设项目等由于前期手续不全进展缓慢,目前手续已办完,项目正积极推进。二是个别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放管服改革推动不到位等4个问题,通过与企业达成还款协议及推进多规合一项目协同审批工作完成整改。三是乡村振兴个别项目进展慢、效益不高和奖补资金未及时拨付等7个问题,通过积极推进项目、拨付资金、盘活资产等方式完成整改。四是厂办大集体改革存在享受政策人员范围界定不精准及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等7个问题,已通过制定整改措施,待资产清算处置时据实收回多申请资金,相应资产进行重新入账评估等方式完成整改。五是重点项目推进存在不足的3个问题,将随三落实跟踪审计不断推进完成整改。六是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够完善、专项资金分配范围不一致等3个问题,已通过完善制度、拨付资金等方式完成整改,下发了《关于对公立医院合改革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的通知》,明确了有关规定。

(六)国有企业监管不完善、投资收益收回不及时等16个问题,已通过调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严格执行薪酬发放标准、法律诉讼等措施完成整改。如对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指标不完善问题,市国资委已调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以上年实际完成值为考核基准值,以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为考核值,对经营性企业进行考核,并下达考核结果;国咨集团等7家企业未经审批发放薪酬工资、奖励及补助问题,热力公司已按规定上交,供水公司25.4万元超标准发放薪酬已在2019年度兑现额度中予以扣除、不足部份现金返还,其余问题按监管部门批复予以纠正调整。

二、取得阶段性进展问题情况

6个问题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尚未完全整改到位,仍需持续推进。

(一)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存在多计工程款问题。按照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意见,审计结论不能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需要建设单位和评审机构逐项落实,待重新出具定案单后支付或追回工程款。目前,已复核收回33万,其他项目施工单位正在陆续反馈核实结果。

(二)美丽乡村项目拖欠工程款497万元问题,力争202112月底前拨付全部工程款。

(三)违规向302名服刑、死亡等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金99万元问题。目前已停发涉及人员的养老保险金,正在通过公安等部门核实确定人员情况,现已追缴53.38万元。

(四)海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5年未上缴政府方收益约1278万元问题。目前,已上缴收益200万,剩余资金已制定计划,拟要求海城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底前上缴。

(五)热力公司、供水集团未及时收取工程欠款和经营收入6370万元2个问题。目前已多次发函催收,现已收回2330万元。

三、移送违法违纪问题情况

预算执行审计向市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及主管部门移送工程招投标、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征地拆迁补偿、公款管理使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案件线索8件。目前,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出纳涉嫌贪污及挪用公款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顺城区原福利中心、河北乡政府、河北乡敬老院等7名工作人员违规从敬老院养员经费中领取津补贴问题,已收缴违纪所得,免予党纪处分,给予批评教育处理;望花区塔峪镇占用林地擅自建造房屋及硬化地面问题,矿区公安局立案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处理。其他5个案件正在调查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政府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将审计整改工作推向深入。一是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机制制度,坚持依法依规、讲求证据、注重实效的原则,推进审计整改的制度化、标准化。二是进一步落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和其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做到举一反三、从点到面、巩固成果、标本兼治。三是进一步完善协同工作机制,深化联动配合,特别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进督促。同时,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相关链接:

2-2抚顺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解读.doc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