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抚顺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法治建设各项部署,以巩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政府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职能定位,全力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提效率、提质量、提能力,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市审计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确保审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1.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治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审计工作战略定位和前进方向,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牢牢把握审计工作政治属性,把党中央精神体现到谋划审计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项目、推动审计整改的全过程、各环节。
2.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市审计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强化党在审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市审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党的建设与审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市审计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3.认真履行市委审计办工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审计办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各项部署要求,健全完善市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审计重大事项首先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按照工作要求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审计办上报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情况等重大审计事项。
(二)推动审计机关法治建设
市审计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法治建设各项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切实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
1.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审计监督提质增效。制定《抚顺市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深化审计结果运用。修改《抚顺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办法》,规范审核、复核、审理行为,规范审计行政执法监督过程,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化。制发《抚顺市审计局审计实施质量控制指南》,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绩效。
2.强化审计业务全链条管理,提升审计工作质效。明确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审计成果利用等环节职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全市审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对审计项目档案质量进行检查;对县(区)107个审计项目档案检查全覆盖,从审计业务实施全过程加强对县(区)指导和规范;以市县(区)统审项目为载体,通过提级审理,进一步强化市县(区)审计机关沟通交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提升审理质量。
3.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严格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法定范围内开展工作。具体包括:第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政务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开展审计项目时,及时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告知审计事项。第二,坚持审计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审计业务全链条管理。通过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等,构建覆盖审计管理、组织实施、调查取证、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处罚和复核审理等审计全过程的记录制度。第三,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制,从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及审核内容等方面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一是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制度。组织新录入公务员和执法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执法人员参加2024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推进了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专业化”。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资格管理。通过执法监督平台申领执法证件,及时清理执法人员相关信息,对已调出和办理退休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收回,提交注销申请。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对于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培训等。培训方式包括集中整训、远程教育及网络在线等多种形式,确保达到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教育培训要求。
5.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升行政管理质效。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司法局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关于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精神做好法规文件自查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自查梳理以市审计局名义(含授权办公室)制发的行政类文件、以党组名义和审计委员会名义制发的文件共计788件。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已经失效或者已经停止实施的文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清查结果实施必要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置意见。
6.开展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梳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梳理2024年度市审计局权责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通过对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与优化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完整、准确、规范,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升管理水平。
7.加强对依法决策的考核监督,将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在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将被审计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纳入审计内容,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主持制定部门基本建设、资产采购、资产处置等领域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及其执行和效果情况。为强化对权力的全程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审慎用权方面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
(三)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市审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抚顺振兴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谋划实施审计项目,紧紧围绕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着眼高质量发展、找准审计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审计工作。
1.贯彻落实“审计一盘棋”。2024年市审计局在省审计厅的统一指挥、统筹调度下,抽调市(县(区))审计机关审计骨干百余人(次),参与实施了全省地方中小银行不良资产清收挽损、乡镇财政收支、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等15个署省统审项目;累计选派34人(次)参加省、市巡视巡察组以及市纪委办案等工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2.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紧扣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和“过紧日子”执行落实情况、注重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扎实开展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延伸审计228个单位,审计资金总量166.7亿元。出具各类报告、决定、要情等审计文书96件,向纪委监委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7件。
3.加强重点民生政策资金审计。秉承“为国而审、为民而计”的审计初心,坚持把“落实民生政策、用好民生资金”作为审计机关的使命与担当,推动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年开展了4个民生项目,其中全市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纳入全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
4.加强国有企业审计。开展市园林集团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关注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真实性、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合规性和企业经营效益情况、组建以来落实发展与改革任务目标情况,促进企业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完成市领导交办的抚顺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及经营管理情况审计。
(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市审计局立足审计职能定位,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持续推进公正文明审计,全模拟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公正文明审计,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开展审计系统专项整治,优化审计机关法治营商环境。在全市审计机关内开展《以行政老办法运行党领导审计新体制》、《审计作为与审计地位不相适应》和《大力整治全市审计机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公正文明审计,全面规范审计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抚顺市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实施办法(试行)》等3项制度,切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细、走深走实。以规范促改革,以作为促提升,推动审计监督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2.开展两项专项行动,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一是市审计局结合审计项目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情况纳入重要审计事项,力争将“三乱”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二是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项行动,结合审计工作职责认领《抚顺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项行动计划工作台账》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及时梳理上报相关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切实提升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审计项目,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全市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项目。国家为保障残疾人生活、就业、教育、康复而设立的专项资金项目繁多,资金总额不断增长。为积极推动各项惠民生工程落地见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需要对残疾人事业资金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聚焦财政投入力度和使用绩效,促进规范资金管理。在政策贯彻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提出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建议意见。
4.强化审计纪律和作风建设,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规范审计权力运行,依法文明廉洁审计。在审计项目开展前,组织审计人员领取《政务公开卡》并填写领取登记表。严格要求参加审计的工作人员按照工作纪律要求规范住宿、餐饮、交通等行为,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春节、清明、端午等重要节点,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廉政预警、自查自纠,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禁止违规吃喝、违规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和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为导向,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统筹推进全面普法。
1.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抓好民法典宣传月、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工作。一是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结合“结对共建聚力攻坚”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多样化普法宣传活动。在特色农产品推介进街道社区过程中,审计干部积极宣讲民法典、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普法宣传进社区,推进法治意识入人心。二是开展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整理汇总,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三是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积极开展集体学习等宪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2.定期开展学习活动,持续提升审计干部法律素养。贯彻落实《抚顺市审计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方案》和《抚顺市审计局学法清单》。以三年为周期,通过集体学法、扩大会议学法、重要时间节点学法及领导干部带头讲座等方式,学习以宪法、民法典为主的法律法规,提升审计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4.开展全市审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培训,切实提升审计人员统计工作水平。结合审计机关统计工作实际,对市、县(区)两级审计机关和局科室负责人、相关统计工作人员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培训学习。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确立的新原则、新规定、新要求落到实处,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有效提高审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审计统计工作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审计局在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审计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审计人员将法律知识、专业知识与审计实务紧密融合、稳步推进综合分析与实践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仍需加强等问题。市审计局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2025年工作计划及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审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审计,进一步巩固深化审计法治建设成果。
1.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继续加强宪法、民法典和审计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审计干部法治素养的提升。
2.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审计监督体系,定期对经济运行状况进行“扫描”,精准识别经济发展中的“病灶”,及时发现并揭示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助力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
3.落实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进一步促进依法审计。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做实成果、防范风险,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务实高效、廉洁保密,加强和优化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深化研究型审计,保障审计文书、审计信息等审计成果质量,提高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4.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推动焕发新活力。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的殷殷嘱托,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总要求,练好基本功,提升学习能力,增强思维能力,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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