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在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胡乃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揭示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议的审议意见,对查出的典型问题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先后四次专题听取了审计揭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市政府办公室逐项下达了整改通知单;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营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按照整改闭环管理办法要求,协同配合,监督与服务并重,推动了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各整改责任主体单位,认真贯彻市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压实责任,以问题为导向、紧盯整改不放手,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9月底,今年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涉及的八个方面122个问题中,审计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问题113个,按规定移送市营商局督办问题9个。追回、补缴资金3.57亿元,制定还款计划资金6069万元;促进拨付资金1.6亿元,制定拨付计划资金1.95亿元;重新核算工程成本及造价避免损失296万元;盘活土地1112.57公顷;盘活闲置安置房、公租房及门市等3959套;恢复生态受破坏林地115公顷;推动2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填埋厂环评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促进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市属重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122项;移送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的5件案件线索中,2件案件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1件案件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具体整改结果如下:
一、采取各种措施完成整改113个问题
(一)部分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6个问题已通过加强预算管理、核销挂账等方式完成整改。如市财政局其他应收款余额过大问题,目前已消化1.3亿元,按计划完成清理任务;31家预算部门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执行率低于80%、年末项目余额1.41亿元问题,市财政局通过采取对无法实施项目收回指标、要求对尚未结算项目在今年必须进行结算等措施,使用资金3649万元,收回资金642万元,待结算支付资金9768万元;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多报隐性债务4692万元问题,市财政局已从债务系统移除该数据。
(二)五个部门和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等24个问题已通过追缴资金方式完成整改。如新抚区法院应缴未缴案件罚金2234万元问题,已将罚金分别上缴新抚区财政1257万元和省财政977万元;顺城区政府2017年从市城投公司借入的棚改项目贷款剩余2200万元尚未使用问题,已将剩余资金返还;市华安建设公司应缴未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2709万元问题,已上缴市财政;市土地储备中心结余城东42方块贷款资金3482万元问题,已将结余资金上缴市财政;东华园物业公司公款私存物业费、账外存储装修保证金等1787万元问题,资金已入账,并对物业经理和项目经理进行了通报批评、降职降薪、扣除年终奖处理。
(三)六个单位3959套房屋资产长期闲置等13个问题已通过盘活闲置土地、资产、设备等方式完成整改。如市采煤沉陷搬迁办公室负责管理的3324套安置房闲置问题,已用于东洲区、新抚区、望花区避险搬迁安置;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79套公租房、64套门市房闲置问题,已将公租房用于跨区安置低保户、门市房已交付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市气象局采购的22套视频终端设备闲置问题,已将设备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拨付不及时等7个问题已通过拨付资金方式完成整改。如东洲区安居工程3200万元资金暂未拨付问题,已拨付1624万元,其余资金按计划下拨;抚顺县安居工程172万元资金暂未拨付问题,工程已竣工,结算后拨付;新宾县3119万元脱贫资金闲置问题,已拨付749万元,其余资金已用于53个贫困村建设及民族特色村寨建设。
(五)自然资源管理统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10个问题已通过恢复生态、设备运行等方式完成整改。如清原县闭坑矿未实施有效治理问题,目前南口前镇、草市镇闭坑矿已完成生态恢复;新宾县蓝旗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存在外溢风险问题,已于4月份安装了移动式渗滤液处理设备并投入运行;北三家镇、苇子峪镇等17处污水设施低效使用或未使用问题,现已投入使用;新宾镇、清原镇等4座污水处理厂未通过环保验收问题,现已通过验收正常运行。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个别标段外墙保温偷工减料等11个问题已通过拆除返工、加快建设等方式完成整改。如望花光明社区等4个标段外墙保温未按设计施工问题,已全部拆除返工;中国供销东北商贸城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问题,新抚区已将该工程列入新抚商贸物流产业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并解决;市园艺所农业科学试验基地项目未有效推进问题,目前园艺所兰山新址一期工程第一、二、三标段已经完工95%以上,二期园艺研发中心工程已规划设计;抚顺县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未按期完成问题,已按计划建设冷藏库、储藏窖、通风库49 座。
(七)工程结算管理有待完善、不符合条件享受待遇等11个问题已通过重新核实或取消资格等方式完成整改。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296万元问题,市投资评审中心已对相关7人做出罚款2万元处理,同时重新核实工程结算定案单,并通知建设单位收回工程款;2401人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住房保障、公益性岗位待遇问题,已全部核减。
(八)少数部门落实“1+8”系列文件不及时等23个问题已通过落实政策、完善制度等方式完成整改。如少数部门落实“1+8”系列文件不及时问题,与文件相关的全部38家市直部门和单位对涉及的各项举措及任务进行了有序落实;2016年至2018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支缺口巨大存在运行风险问题,经过半年的专项治理和相关政策调整,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移交管理不到位问题,市住建局已分别与市供水集团、供热集团签订协议,明确了移交设施的后续维修、更新、改造责任。
(九)七个因涉及宏观经济发展、资金、项目建设等原因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也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如全市累计欠收土地出让金5.16亿元问题,已追缴1.16亿元,其中:市本级1.11亿元、新宾县0.05亿元;东洲区拖欠“6141”避险搬迁项目贷款利息1118万元问题,东洲区已确定资金来源;抚顺国际物流商贸城项目剩余1648亩土地尚未挂牌问题,顺城区已完成项目剩余全部用地和地上附着物的征收工作,并已报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批复。
(十)部分移送案件线索处理情况。“三供一业”工程存在围标串标问题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抚顺万通建筑材料厂账外存放租金收入问题、新宾县城建局工作人员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纪委监委等部门已做出相应处理。
二、按规定移送市营商局督办9个问题
201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揭示的问题中,有市城投公司、市财金集团、市采沉办等部门的9个问题已超出审计整改规定时限,按照《抚顺市审计揭示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办法》,已移送市营商局督办整改。市营商局已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对整改主体责任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督促相关单位对这些问题整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通过设置阶段目标和时间节点逐步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政府将继续按照市委、市人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果,一是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重点对重大资产和资金盘活利用、“1+8”系列文件落实、制度建设及执行、重大项目推进等方面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二是做好审计整改闭环管理的衔接工作,及时跟进营商督办问题的整改结果,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按整改闭环管理办法规定处理。三是完善审计闭环整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在县区政府推行,实现审计闭环整改全覆盖。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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