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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复核机制 提升审计质量 辽宁省审计厅出台《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复核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3-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处】(转载自省审计厅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防范审计风险,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日前,辽宁省审计厅出台了《辽宁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复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复核管理办法》)。

《复核管理办法》从经济责任审计复核范围、复核分工、复核内容等方面规范了复核工作,建立了复核机制。明确规定由牵头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的业务处和经济责任审计处共同实施复核工作,分别对征求意见前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复核,重点复核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问题定责的责任类型,确保审计评价客观公正、责任界定准确、同类问题定责一致,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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