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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贯通协同 构建大监督格局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11-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时间:2023年10月10日】【来源:相关审计机关】(转载自审计署网站)

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化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审计工作的最高指引,发挥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方面的重要作用,从顶层设计的高度,研究谋划、部署推动、建章立制,高位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事前,以立项为载体,广泛征集各部门建议,特别是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市委市政府督查等部门建议,结合各类监督主体重点工作,锁定监督重点;事中,针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召开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加强共同研究剖析;事后,坚持合力促进整改,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市人大预算工委和审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无明显整改成效的单位,由市政府督查室下发督查通报,推动各类问题的整改。

四川省广安市审计局持续推进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三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化“纪审联动”,健全完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及时办理、及时反馈“三及时”机制,选派19名审计人员参与相关案件查办。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成果运用,分类处置审计移送线索,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重要内容。深化“巡审联动”,推进巡察“政治体检”与审计“经济体检”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巡审一体谋划、同步开展、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对10个单位开展联动监督。巡察部门用好用活审计成果,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巡察重点,以问题为导向追本溯源。深化“组审联动”,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相结合原则,与组织部门会商制定实施领导干部经责审计项目4个。组织部门坚持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等重要参考,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督促被审计单位纳入年度述责、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南京市浦口区审计局协同区国资办,依托各自职能优势,同向发力、贯通协作,进一步推动完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充分征求国资办意见,结合国资办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情况,谋划国有企业审计项目计划,防止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对上级审计部门、巡视督查发现的问题,与国资监管部门聚合发力,细化考核标准,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加强管理、建章建制,指导其他企业举一反三。通过“手把手”指导、“一对一”服务、以审代培等方式提升国有企业内审工作能力水平。国资部门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内审队伍建设,提升审计质量,配合完成审计项目计划,共同促进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和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出台《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对口联系、信息共享和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重大事项会商和联合专项行动、人员交流和联合培训六大机制,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加强对口联系,由区审计局办公室、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作为协作配合对口联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日常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会议联络等工作。加强信息共享,以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推动信息互通、工作通报、案件会商,共同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形成最优解决方案。加强办案协作,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应当依法履职而未履职导致国有资产、环境资源等遭受侵害,或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发现属于审计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向对方移送线索。加强重大事项会商,对领域内重点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凝聚工作合力,强化案件办理和监督。加强成果提升,双方定期开展业务交流研讨,针对环境资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问题多发事项形成典型案例清单,为双方在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思路。加强业务支持,检察机关资深专家组为审计机关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审计机关业务骨干担任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特约观察员,双方互相学习借鉴,提升办案人员综合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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