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08月27日】【来源:相关审计机关】(转载自审计署网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出台《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按照“责任单位+主要职责任务”的框架阐述各环节责任主体职责。在实施环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单位履行对项目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复核把关和成果提炼等职责,做到既“做主”又“担责”;审计组要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聚焦重大事项,把问题查准、查深、查透,夯实问题核查、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审核和审计报告起草等基础质量;相关业务部门履行复核职责,对代拟的审计报告和上报的审计信息等基础质量负责,做到全面复核、重点把关。在审理审定环节,明确法规审理处在审计组审核和业务部门复核的基础上履行审计质量控制职责,重点关注普遍性、共性质量问题,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在督促审计整改环节,明确各业务部门和计划管理部门应按照审计整改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实行逐件全流程信息管理,移送一件登记一件,反馈一件更新一件。
重庆市审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审计项目立项研究工作。坚持把立项当课题研究,紧密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同步开展相关领域审计项目立项重点要素研究。提出成渝双核联动联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等52个立项研究方向,在全面收集政策资料,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专家、内部审计的深度互动交流的基础上,按照“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主线,明确政策要求是什么、资金盘子有多大、项目实施进展如何,在深入分析思考上下功夫,充分论证审计的必要性,提早思考拟揭示的主要问题、拟提出的审计建议,把审计目标定准、审计重点找准。加强立项研究与《重庆市审计工作五年计划》重点任务的有效衔接,系统谋划、滚动实施,对已经审议通过纳入储备的项目,按照“三年储备、两年滚动、年度实施”的要求,持续收集有关政策措施、资金安排,及时更新储备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内容,为适时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做好准备。
云南省审计厅启动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立项研究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研究确定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建议选题方向,通过收集建议、发放问卷等多种方式,面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项目和行业主管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审计员、研究型审计智库专家、研究型审计合作团队、社会公众,以及厅机关各处室、基层审计机关等,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从多维度、多视角了解社会各方对审计监督的需求,为找准审计切入口、精准施治提供参考。
四川省成都市审计局制定《成都市审计局交办审计项目管理办法》。依据交办事项特殊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明确交办审计项目的概念以及归口管理方式,为交办审计项目顺利实施明确组织领导,厘清责任关系。对交办审计项目的认定、申报计划调整、审批流程、审计程序和进度管理等环节进行明确,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现“分级负责、动态管理、过程控制”,做到程序规范、工作高效。对交办审计项目的统计台账和审计现场管理暨绩效跟踪平台的填报要求进行明确,以结果为导向,激励审计人员主动履职尽责,提升交办审计项目的质量。
江苏省泰州市审计局对部分审计项目同步开展后评估工作。将研究型审计理念和要求贯穿审计项目管理全过程,系统梳理近年来后评估工作成果,围绕审前、审中、审后全链条,进一步细化形成计划立项、目标管理、项目实施、后续影响等11个方面66个具体指标,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方式,全方位“透视”项目实际实施管理情况。紧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以及政策性强、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以后评估的方式对各类型、各领域以及各环节的规范化进行“回头看”,做好共性审计项目及具体事项的规律总结和经验提炼,为审计案例、方法指引、质量管控措施的撰写制定提供参考,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方式方法,优化项目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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