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抚顺市审计局实际,修订抚顺市审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抚顺市审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抚顺市审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1. 积极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落实,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审计局总体工作安排,确保审计工作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运行。
2.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审计机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3.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推进严格文明公正执法。
4. 坚持依法审计,牢固树立职权法定意识,恪守审计权力边界,严格按照法定职权范围、法定程序开展审计,聚焦主责主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5. 深化审计全覆盖,依法对所有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开展审计,落实审计监督权无一遗漏、无一例外要求,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
6.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7. 强化审计业务全流程管控,明确各环节职责,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审理制度,落实审计处罚听证制度,严肃追究审计执法过错责任,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检验。
8. 加强地方审计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与地方审计法规规章相互衔接、权威高效的执行机制,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9. 推动全市审计机关持续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提高审计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等制度。
10. 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规范审计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六)加强普法学习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
11. 推动全市审计干部学法用法,培养审计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12. 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审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七)落实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
13.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审,强化审计机关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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