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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出台《审计整改工作办法》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5-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时间:2024年02月06日】【来源:抚顺市审计局】(转载自省审计厅网站)

近日,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抚顺市审计局印发了《抚顺市审计整改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16条,涵盖了承担审计整改工作的主体、整改工作原则、整改内容、整改工作制度、督察及问责要求等内容,进一步压实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办法》提出,市审计委员会领导全市审计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建立审计整改双清单制度,参与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单位应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对审计整改工作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积极落实,整改结果要及时书面反馈审计部门。《办法》规定,整改落实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跟踪检查,强化担责尽责,从严追责问责,对拖延、拒绝、虚假整改的,移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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